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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c1286太阳成集团德育评分具体办法

发布日期:2019年09月02日  点击次数: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客观、公正、全面地考核员工,促进员工德、智、体全面发展,力争做到量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

  (1) 凡是在册的本科员工均应进行综合评分。

  (2) 综合评分的考核由各班的班、团干部具体负责考核、登记,院分会、团总支对员工的考核结果按学年反馈给各班班委会,班主任组织实施并主持进行。

  (3) 对每个同学的学习情况,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参加院、系各项活动、上课、晨读、晚点名的考核,由负责的干部做好记录,每学年初由班长组织班委会负责把每个同学的德智体情况按学期进行汇总并归档。

      (4) 每年九月对各班员工的综合考核由班主任主持,班委会组织有关员工进行计算,结果排序,在全班公示无异议者由班主任签字后报公司党总支办公室备案。

二、德育成绩

  (1) 德育成绩以60分为基线,分别采取加分和减分的办法进行计算。

  (2) 德育分加分总数最多40分,超过分作为排名次参考分。

Ø凡上学年被评为省级优秀员工干部记8分,校级“十佳团干”“十佳团员”“优秀党员”等记5分,校级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干、优秀个人等记2分。

Ø参加科技大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记10、9、8分,优秀奖记6分、参与者记3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记8、7、6分,参加者记2分,寒暑假社会实践报告获校级奖励者,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分别记4、3、2、1分。参加由国家部委局、团中央、全国学联、全国文联等部门举办的全国性比赛并取得成绩的,认定为国家级奖项;由中国科协、音协、美协、书协、作协、剧协、外研社等协会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取得成绩的,参照国家级奖项80%予以奖励;在省各厅委局、团省委、省学联、省文联等部门举办的比赛中取得成绩的,认定为省级奖项;在省科协、音协、美协、书协、作协、剧协等协会举办的比赛中取得成绩的,参照省级奖项的80%予以奖励。(详情见附件全勤一学年记12分,上课全勤6分、晨读、晚点名全勤各3分。凡有相关旷课、旷晨读晚点名记录的,不予加对应全勤分。

Ø关于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型专利德育分加分细则,发表SCI/EI等同级别期刊,加分规定:以第一作者发表加10分,第二作者加8分,第三作者加6分;发表核心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加5分,第二作者加4分,第三作者加3分;发表普通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加3分,第二作者加2.4分,第三作者加1.8分;发明专利加分规定:以第一发明作者加10分,第二发明作者加8分,第三发明作者加6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型专利加分规定:以第一发明作者加5分,第二发明作者加4分,第三发明作者加3分。仅前三作者加分,论文专利接收即可。

Ø在本学年度英语过六级记3分,四级记2分;过计算机三等加2分、二等加1分;对外技术服务受院内外表彰者记1分;在校刊、广播室、校内外征文中获得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5分。参加学院内征文获得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普通话测试达到一级乙等记1分。

Ø参加校内外运动会获奖者,校内(含市级)前三名分别记5、4、3分,四至八名分别记2分,破纪录再追加3分,参与者每人记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记8、7、6分,参加者记2分;参加学院组织的其余各项体育比赛并获得前三名分别记4、3、2分,参加者每人记1分,春训人员全体加1分,不累加。(具体加分情况见公示)

Ø凡参加校级各项大型科技类、文体类活动,前三名分别记5、4、3分,参与分2分,不累加。学院内大型活动如院内书画大赛、PPT大赛、辩论赛等获得前三名分别加3、2、1.5分,参与分1分,不累加。特殊活动上报系团总支予以酌情处理。(获奖名单见公示或本人持获奖证书证明)

Ø迎新晚会参加表演者加分情况另附公示。

Ø担任团总支副书记、院员工分会主席工作认真负责的,每届记5分,院分会副主席每届记4分,班长、各部部长每届记3分;团总支员工会干事每届记2分,班团支书2.5分,班委其他委员、各球队队长每届记2分。凡以上员工干部任职期间消极怠工或有重大失误酌情扣除职务分,团支书考核以其团支部活动及其微博活动情况为准,具体见党总支单行考核文件。

Ø校员工会、青志联、社团联合会等校级员工团体职务分参考院员工会(以聘书或校团委证明为证)。

Ø心理健康联络员考核优秀者记2分,合格者记1.5分;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加分(以上兼职职务分按总和乘以80%计算)。

Ø2018-2019年度迎新生工作人员与运动会工作人员统一酌情加分。

Ø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受到通报表扬,每次记2分;在校园劳动、公益活动、打扫卫生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记1分。

Ø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突出事迹,受到表扬者,一次记2分。

Ø每周对检查评出的优秀卫生宿舍给予表扬,并以照片形式进行宣传展示,宿舍全体成员加德育分0.5分。

Ø每学期对给予表扬累计次数达33)以上的优秀卫生宿舍,宿舍全体成员加德育分1分。

Ø楼层负责人每学年各加德育分2分,舍长每学年加德育分1.5分,舍长兼楼层负责人,以最高职务来计,德育分不累加。

 (3) 德育减分项目,减分总数无上限。

Ø因打架斗殴、损坏公物、考试作弊、盗窃赌博、煽动闹事或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法令和学院纪律,受到校纪记过及以下处分者,每次扣8分,凡受留校察看处分扣15分。

Ø在图书馆、饭厅、教室和员工公寓等公共场所,违犯有关管理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罚款者一次扣2分;在校园内举止不文明、违犯老员工公德和建设文明校园等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者每次扣2分。

Ø无故不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每次扣1分。

Ø学习成绩不及格者每门次扣1分。

Ø上课迟到3次扣1分,旷课1节扣1分,旷晚自习2节扣1分(晚自习实行两次检查制度凡一次不在者按旷晚自习2节算),旷晨读、晚点名3次扣1分,病事假一周扣1分。

Ø带早点进教室者3次扣1分。

Ø旷早读、旷晚自习人数达班级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班级上报院团总支,累计两次取消其班级的各项评优资格。

Ø全勤一学年记12分,上课全勤6分、晨读、晚点名全勤各3分。凡有相关旷课、旷晨读晚点名记录的,不予加对应全勤分。

Ø每周对检查出卫生不合格的宿舍进行通报评批并以照片形式曝光,当天值日生扣除其德育分0.5分。(注:若无明确值日生的宿舍,宿舍每位成员扣除德育分0.5分)

Ø每月对通报批评累计次数2次(2次)以上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宿舍每位成员扣除其德育分1.5分。

Ø党员和员工干部要带头做好宿舍卫生管理,若发现其所在宿舍卫生不合格,每次将分别扣除其德育分1分。

Ø如在检查中不服从管理者或不配合检查者,舍长谎报或隐瞒本宿舍成员情况,将进行通报评批,并扣除其德育分2

Ø注:其他各项通报批评一次扣2分,凡任何情况通报批评达3次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评助资格。

Ø凡班委、团支部以上干部在任职期间,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不负责任者不予记分,贻误工作或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未能按时上交材料的,视情节扣2至4分。

员工党支部、院刊《格致》 、萌小械志愿服务队、院青志联加分情况详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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